巴拿马为一民主共和国,1945年11月13日加入联合国,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曾经为巴拿马运河区主权问题与美国断交。1994年加入中美洲会议,恢复在里约集团会藉。
1997年因应香港主权回归,巴拿马驻香港总领事馆改为商务办事处型态运作。另巴拿马亦与大陆双方同意在巴拿马、北京与香港互设非官方的商务办事处。
一般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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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稳定性 | 稳定 |
公司类型 | IBC(国际商业公司) |
法律体制 | Civil Law |
成立需知 | |
最少股东人数 | 1 |
最少董事人数 | 1 |
注册地址 | 是 |
最小主席人数 | 1 |
最小财务秘书人数 | 1 |
公司秘书 | 是 |
成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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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现成公司 | 注册全新公司 (请提供3个公司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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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股东及董事的个人资料,包括护照或身份证,地址证明 (例如是3个月内的杂费单)及注册股份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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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股东,董事签署法定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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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现成公司大约10个工作天 | 成立全新公司大约15个工作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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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制作文件盒 (文件盒内含有章程、股票本、记事册、印章、经会计师审核的法定文件等) |
成立公司费用 | 港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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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法定文件 | |
提供第一年的注册代理人 | |
从注册代理人取得查察报告,开启银行户口 | |
公司文件盒 | |
本地快递,杂费 | 港币500 |
银行专员开启银行户口及提供会计师签发文件核証副本 | 港币2,000 |
从注册代理人取得良好状况证明,开启银行户口 | |
年检费用 | 港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