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来居住的地方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一般可称为离岸公司。当地政府制订一些特别宽鬆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国际贸易公司,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每年只收取管理费,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设立银行帐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
一些国家和地区(诸如BVI、安圭拉、开曼等)制订出一些特别宽鬆的税制来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前往该国成立海外公司(亦称为成立离岸公司)。此类公司基本不徵任何税项,只收年度牌照费。同时所有的国际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且提供开设银行帐户及财务运作服务。部份海外公司还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上市。
海外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海外公司的离岸收入不须徵收任何税项,也不须税务申报,而且海外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均享有高度保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