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為一民主共和國,1945年11月13日加入聯合國,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曾經為巴拿馬運河區主權問題與美國斷交。1994年加入中美洲會議,恢復在裏約集團會藉。
1997年因應香港主權回歸,巴拿馬駐香港總領事館改為商務辦事處型態運作。另巴拿馬亦與大陸雙方同意在巴拿馬、北京與香港互設非官方的商務辦事處。
一般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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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穩定性 | 穩定 |
公司類型 | IBC(國際商業公司) |
法律體制 | Civil Law |
成立需知 | |
最少股東人數 | 1 |
最少董事人數 | 1 |
註冊地址 | 是 |
最小主席人數 | 1 |
最小財務秘書人數 | 1 |
公司秘書 | 是 |
成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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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現成公司 | 註冊全新公司 (請提供3個公司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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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供股東及董事的個人資料,包括護照或身份證,地址證明 (例如是3個月內的雜費單)及註冊股份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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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股東,董事簽署法定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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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現成公司大約10個工作天 | 成立全新公司大約15個工作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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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後,制作文件盒 (文件盒內含有章程、股票本、記事冊、印章、經會計師審核的法定文件等) |
成立公司費用 | 港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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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法定文件 | |
提供第一年的註冊代理人 | |
從註冊代理人取得查察報告,開啟銀行戶口 | |
公司文件盒 | |
本地快遞,雜費 | 港幣500 |
銀行專員開啟銀行戶口及提供會計師簽發文件核証副本 | 港幣2,000 |
從註冊代理人取得良好狀況證明,開啟銀行戶口 | |
年檢費用 | 港幣 |